内容摘要:2012年至2015年,中国先后参与第12次至第15次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等区域、次区域人权交流活动,与亚欧40多个国家进行互动交流。
关键词:国际人权;交流;合作成果;条约;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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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至2015年,外交部积极开展人权外交工作,落实《行动计划》有关目标和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
2012年9月,参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首次报告的对话会。
2013年9月,参加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次合并报告和执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首次报告的对话会。
2013年6月,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中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下称《禁止酷刑公约》)第六次报告。2015年11月,参加禁止酷刑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禁止酷刑公约》第六次报告的对话会。
2014年5月,参加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报告的对话会。
2014年10月,参加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七、八次合并报告的对话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