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建立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旨在调整政府执政观念,通过制度设计积极培育社会自组织力量,发展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具有沟通职能的社会组织,建设有中国特色、符合国情的社会自治模式,最终实现社会成员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能动性和活力的提升。
关键词:治理;创新;社会成员;社会经济;福祉
作者简介:
社会质量理论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欧盟学者首先提出的,其初衷是对当时欧洲国家出现的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社会整体福祉的倾向进行批评,希望借助社会质量理论的提出对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予以纠正,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改革提供思路。
对我国来说,社会治理的提出是对以往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种回应,其意在弥补政府管理模式滞后于社会经济转型的现实问题。社会治理创新通过倡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力图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在这个意义上而言,社会治理所蕴含的理念与社会质量理论是有共通之处的,社会质量理论对社会治理实践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而社会质量理论体系的构成部分,即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社会赋权,也与我国的社会治理创新有着密切的联系。
提高社会经济保障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
一个具有活力的社会必须是由有能动力的社会成员组成的。要激发社会成员的社会能动性,首先应当保证其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社会成员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得不到基本的保障,则很难实现社会融入,更谈不到有效的社会参与。因此,从社会质量理论来说,充分的社会经济保障是个体社会参与的起点,是社会具有活力的前提。而这一点也与我国当前的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紧密相关。首先,社会治理的根本内涵是激发社会活力和内生动力,实现社会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而这一切都需要作为个体的社会公民的参与。只有具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经济保障体系,社会成员才能享有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源,才有可能进而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大多是由于基本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而产生的,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就要建立健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有关民生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化解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张力,为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基础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