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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5年03月12日 14:07 来源:中央党校网 作者:办公厅 字号

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更好地发挥党校的思想库作用。

关键词: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调研课题;党校;党校系统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党校,铁道党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各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的调查研究,更好地发挥党校的思想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党校2015年工作要点》(中校发〔2015〕2号)和《中共中央党校校级科研项目2015年年度课题指南》(中校发〔2014〕84号),确定2015年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为:“习近平十八大之前和之后重要讲话和著述系统研究”、“‘十三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

  请各党校从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围绕上述三大重点调研课题展开研究,争取拿出有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现将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数额。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于2015年1月印发的《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每年申报立项数将控制在200项以内,其中省级党校申报数为0-6项,副省级城市党校申报数为0-4项。

  2.项目评审及立项。中央党校科研部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双向匿名评审,按照择优原则确定立项名单。其中,省级党校立项数为0-3项,副省级城市党校立项数为0-2项。

  3.申报要求。课题申报需填写《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论证活页》,请直接从中央党校网(http://www.ccps.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通知附件,并自行打印(申请书1份和活页3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统一寄送,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4.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务必于2015年4月2日前以邮局快递方式寄至中央党校科研部协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丹、张学森

  联系电话:010-62806065、62805182

  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2:《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论证活页》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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