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基层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群众纪律;纪委;爆粗口;党纪处分;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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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基层干部因对群众爆粗口,违反了群众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在纪委对其进行执纪审理谈话时,他仍认识不到违纪的严重性,反而表示:我又不是违反了政治或组织之类的硬纪律,仅仅是触碰了群众纪律这项软规定,也要背上个处分?(9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以上例子中提到的,可以看出这名基层干部的法纪意识和群众意识都不强。在纪委对其进行执纪审理谈话时,他仍认识不到违纪的严重性。这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去思考的地方:
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毛泽东曾说过一段经典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取得革命战争年代的胜利。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及改革开放中,党和国家的事业,因为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为选择相信和依靠群众,都取得了成功。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正是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认可和尊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和国家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强团结,共奔小康。在发展的各个阶段,我们都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动摇,才能够赢得民众的支持,凝聚力量做大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纪律执行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公平公正
有个别执法干部执法不严,执法竟然还能够是选择题。对于个别领导的犯错,唯唯诺诺,甚至还维护;对于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犯,面对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他们嫌烦,故意推脱,导致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迟迟没有得到解决,不利于民心的稳定。有个别执法干部甚至还存在欺诈百姓的情况,社会舆论影响恶劣。他们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无论是自觉还是无意识,他们的脑海中都只有这么个观念:为领导服务,不为百姓办事。纪律执行,原本是一件神圣,为民服务的事,然而,他们却当做一道选择题来进行。
法律意识是否深入人心
从例子可以看出基层干部对群众爆粗口,违反了群众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在纪委对其进行执纪审理谈话时,他仍认识不到违纪的严重性,仍然不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这说明我们的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不强。间接显示着有些个别干部学习力度不够,认识不深刻,群众观念淡薄。这就得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