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制度自信;纲领性文献;国家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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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总结历史、面向未来的伟大宣示,是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的纲领性文献。
制度自信的前提: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图谱”
我们党对制度的探索、认识和概括是不断深化的。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四大强调,“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经过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的不断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就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多层、系统、规范、有机的制度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了进一步概括。首先,精确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三个层次的科学制度体系,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其次,从制度建构和运行的角度,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图谱”。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出13个“坚持和完善”,构成了严密的制度体系。并且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像一架系统完备、复杂而精密的大机器,运转协调、同向发力,展现出高度动员、资源整合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发挥出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克服艰难险阻、确保国家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的保障力。这套制度的成效已经被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所验证。这是用事实彻底宣告了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和“历史终结论”的破产,使我们跳出了西方的制度窠臼,从根本上确立了制度自信。
制度自信的底气:凝练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制度优势支撑制度自信,也是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的根本所在。中国的制度到底有哪些优势,不能只从我们的发展成绩来证明,还必须从理论上给出明确的结论。
衡量一种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其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全面总结凝练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可以说,这其中的每一个优势都是契合中国国情、植根中国土壤,被人民所选择和拥护的。这些优势不仅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还是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不以抽象的标准而以成效来评判制度,标志着我们党对于制度建设规律把握的成熟与自信,是我们党对中国制度独特性、优越性的公开宣示。对于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我们的态度是“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