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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宇:以法治助推环境治理实现多元共治
2018年03月05日 00:00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陈思宇 字号
关键词:环境治理;法治;环保;环保社会;公众参与

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关键词:环境治理;法治;环保;环保社会;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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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从单维到多元,从管理到治理,多元共治成为新时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征,这既是生态文明建设复杂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客观反映,也是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在环境治理中起主导作用,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也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关键在于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依法行政。其核心环节在于改革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并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证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职责,着力解决现行环保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切实落实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2017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完成对31个省(区、市)督查全面覆盖,首轮中央环保督查取得了显著成效。要推动环保督查巡视常态化,以《环境保护督查方案》(试行)为基础,研究制定环境保护督查条例,构建环保督查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实现环保督查常态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逐步实现追责的正规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察监测执法的干预。要全面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察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环境监察监测职能,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从体制和机制上排除地方保护主义障碍。

  要统筹解决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现行以块为主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使环境污染的跨行政区域、跨流域问题难以解决。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深入实施“河长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扎实推进“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序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实现河湖有序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要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环境执法能力。长期以来,地方环保机构队伍存在人员身份编制问题难以解决、环保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效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将环境执法重心向市县下移,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条件和手段,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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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思宇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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