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贵州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贵州省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建立符合贵州省情的饮用水源地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艰巨而困难的任务,生态补偿涉及领域较多,范围较广,这就要求生态补偿要根据补偿标准和实际情况,从政治、经济、政策、制度等角度出发,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的实施方式、步骤、措施和保障条件等。从贵州省近年来相关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不难看出,经济补助形式未必是最有效的,生态补偿除了以资金为补偿形式外,也可以采用实物补偿、政策补偿和智力补偿等。
关键词:生态补偿;贵州省;建立;补偿机制;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流域水污染;生态环境;水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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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湖一库流域是贵州省内贵阳市、贵安新区和安顺市重要饮用水源地之一。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水源地水质状况和下游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值得重视。探讨建立两湖一库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保护饮用水源地水环境,可以为省内跨区域水源地保护提供解决途径。
目前两湖一库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过度依赖政府,还未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在补偿方式上仍以资金补偿为主,没有灵活运用多种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的计算也不尽科学,此外,水权不明晰、主客体缺位,关于对两湖一库流域饮用水源地上下游生态补偿量的合理核算也是现有研究所缺少的。因此,建立两湖一库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是进行生态补偿实践的有力保证。
明确生态补偿的主客体。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首要问题就是确定补偿责任的主客体,即应该由谁补偿给谁的问题。对于两湖一库流域上游来说,生态补偿主体主要包括贵阳市主城区等受水区,也包括平坝区、清镇市、观山湖区、云岩区、花溪区等水源地。对于作为自然流域的阿哈水库流域饮用水源地中下游来说,其上下游之间因水质的不同也互为主客体,当因上游地区的保护水质优于规划要求时,下游即为补偿主体;当上游出境断面水质未达标时,则需向相邻下游进行生态补偿,这时上游地区为补偿主体。
灵活运用多种补偿方式。根据两湖一库流域上下游的发展现状,建议在两湖一库流域可以采取以市场为主导的资金补偿为主的方式对补偿对象进行补偿,同时积极运用政策补偿,技术与智力补偿、动态激励补偿等新型补偿形式。贵阳市、安顺市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则作为生态补偿落实的监督者进行支持与引导。
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生态补偿的实施离不开两湖一库流域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同时,群众也是生态补偿的补偿对象,是生态补偿组织管理中的重要参与方。而水的多种价值属性决定了其涉及公共的利益,因此,社会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也是重要的参与、监督主体。生态补偿的组织管理也需要将相关方考虑在内。在生态补偿政策制定过程中,要积极吸纳科研院所的生态补偿和公共政策专家参与,综合各方专家的意见,提高生态补偿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在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各种方法的实际运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推动两湖一库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确保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分析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情况,并提出优化建议,对我省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贵州省红枫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重要饮用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开展红枫湖、乌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贵州省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较晚,尚处于探索阶段。生态补偿考核因子的筛选、考核断面的设置、补偿资金的测算、生态补偿相关法律和制度等方面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多存在依据断面监测数据通过行政手段安排补偿资金,而对于上下游居民意愿、生态建设和保护成本这方面的估算应用较少,生态补偿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为使贵州省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完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提出如下政策优化建议:
政策优化途径。一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要建立符合贵州省情的饮用水源地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艰巨而困难的任务,生态补偿涉及领域较多,范围较广,这就要求生态补偿要根据补偿标准和实际情况,从政治、经济、政策、制度等角度出发,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的实施方式、步骤、措施和保障条件等。二是探索多样化的补偿方式。从贵州省近年来相关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不难看出,经济补助形式未必是最有效的,生态补偿除了以资金为补偿形式外,也可以采用实物补偿、政策补偿和智力补偿等。三是深入补偿标准核算方法的研究。生态补偿的核算本质上还是运用数字工具进行定量,深入补偿标准核算方法的研究,通过综合运用水量和水质测算、生态保护与建设成本测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意愿价值测算等多种方法,从横向和纵向多种渠道来解决当前的关键技术问题,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基础。
政策优化建议。为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需要加大各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力度,强化协调管理机制。建议逐步建立健全由省政府主导的、流域内各行政机构为主体的两湖一库流域生态补偿协调管理机构,建立水资源分配和利益补偿的定期磋商及谈判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积极研究和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辖区内生态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区域范围内的流域协调管理机构,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建设。三是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四是构建包括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管和生态补偿监督执行机制的监督机制。五是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评价制度。要对各项生态补偿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特别是对其中的项目补偿进行跟踪评价可以对地方政府和相关主体形成约束机制。两湖一库流域的绩效评价机制的建立包括以下两点:根据生态补偿政策的基本目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或准则等,采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式判断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需要建立配套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的年度调查和统计制度、水质定期检查评估制度,掌握该区域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和变化趋势。建立与生态补偿机制相结合的生态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指标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生态环境达标情况越好,生态补偿额度越高,政绩考核就更优秀,以此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行为朝着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作者单位:贵阳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