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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明:乡村振兴如何实现
2018年01月05日 14:01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张道明 字号
关键词:产业;队伍;土地承包;农业经营;农民;宅基地;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

内容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着力深化农村“三项”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三大”体系、着力打造农村“三支”队伍,加强科学谋划,抓牢关键环节,完善政策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解决好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建立一套既能体现集体经济优越性,又能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要稳定一支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队伍,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任务落实到位,把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政策要求宣传到位,服务好、推动好乡村振兴战略。

关键词:产业;队伍;土地承包;农业经营;农民;宅基地;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振兴

作者简介: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正确认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基础上,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着力深化农村“三项”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三大”体系、着力打造农村“三支”队伍,加强科学谋划,抓牢关键环节,完善政策体系,扎实有序推进。

  1深化农村“三项”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要探索和完善家庭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等措施,稳定农户的承包权,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或入股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方式,放活农村土地的经营权,让农户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家庭实质性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改革。要统筹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逐步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市,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积累一定的初始发展资金,使集体成员能够充分享受到集体土地出让带来的增值收益。要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在保障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要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农村“空心村”闲置宅基地拆旧复垦力度,按照增减挂钩要求,通过公开拍卖土地复耕券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促进农村宅基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所有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清产核资,科学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发达村,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资产量化到户,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把过去集体资产集体统一经营变为今后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经营,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在传统农区农业村成立经济合作社,作为今后财政扶持资金的承载主体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市场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解决好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流转不畅等问题,建立一套既能体现集体经济优越性,又能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简介

姓名:张道明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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