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理论视角
促进法学教育供需平衡
2016年06月06日 07:5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廖永安 字号

内容摘要:毋庸讳言,法学教育供大于求是导致法学教育就业率低的因素之一。可见,法学教育在培养符合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的法治人才方面还有欠缺,法治人才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不平衡、不协调问题。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治;平衡;人才;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高等法学教育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承担者,能否满足国家和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是检验其成功与否的基本依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为我国法治实践培养了大批优秀法治人才,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相关数据显示,自2010年以来,法学专业已经连续五年位居“就业红牌榜”,中国法学教育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毋庸讳言,法学教育供大于求是导致法学教育就业率低的因素之一。但是,法治建设对法治人才需求的持续扩张也是不争的事实,许多地方司法机关及其他法治实践部门仍然缺乏相应的人才。可见,法学教育在培养符合法治建设实际需要的法治人才方面还有欠缺,法治人才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因此,应进一步深化法学教育改革,适当减少招生规模,凸显法治人才培养的多元性与层次性,提升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

  优化法治人才培养结构。当前,法学教育专业分类不合理及培养模式同质化,导致法治人才供需错位。法学教育专业分类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课程设计及教学模式等方面偏重诉讼人才培养,忽视立法人才及非讼人才培养。在培养模式方面,尽管现有的法治人才培养层次包括大专、本科、研究生,但对于同一层次人才的培养,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的复杂国情,也没有根据不同院校、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其结果是不同院校培养的学生千人一面。因此,应改变现有同质化培养模式,优化调整法治人才培养结构,更好满足法治建设对法治人才多样性的需求。

  合理配置法学教育资源。长期以来,借助区位和经济优势,东部地区法学教育资源配置充足。相比而言,中西部地区法学教育资源则显得捉襟见肘,法学教育发展乏力,法科学生生源下降,法学教师流失严重。对此,应通过改革引导法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法学教育资源的配置力度,加强中西部地区法学教育的财政保障和职业保障,进而促进法治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推动法学教育均衡发展。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