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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苗:共筑阳光扶贫的法治屏障
2016年04月05日 08:1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松苗 字号

内容摘要:只要我们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齐心协力,筑牢扶贫开发的法治屏障,就一定能补齐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这块短板,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关键词:扶贫;法治;屏障;时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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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

  当前,脱贫攻坚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既需要党委政府凝神聚力,社会各界众志成城,也离不开法治部门强力保障——确保惠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职能部门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

  不让扶贫资金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唐僧肉”,是阳光扶贫的第一要务。由于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使用环节多、监管机制不完善、扶贫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等多种原因,扶贫资金常常成为“蝇贪”“蚁贪”蚕食的对象。从近年办案情况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多个环节,犯罪主体以村“两委”成员、村民组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居多。犯罪手段则花样翻新,层出不穷:有的雁过拔毛,见缝插针,层层截留;有的无中生有,虚列户头,套取资金;有的借鸡下蛋,隐瞒实情,账外私分;有的权力寻租,猫鼠一窝,上下其手。据统计,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2013年到2015年,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2295人,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人数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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