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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村落文化保护须用好“互联网+”
2016年01月03日 18: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灿姣 字号

内容摘要:自2012年我国传统村落正式纳入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战略以来,传统村落的保护成效显著,形成了国家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间自发保护意识增强的良好局面。

关键词:村落文化;互联网;保护;村落;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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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自2012年我国传统村落正式纳入国家历史文化保护战略以来,传统村落的保护成效显著,形成了国家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间自发保护意识增强的良好局面。但是,在这些成绩的背后,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当前互联网技术非但没有对村落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加快了都市文化和不良文化侵蚀传统村落文化的速度。有效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强对传统村落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与传播,在当前尤为重要与迫切。

  我国传统村落文化的传承困境

  村落内部传承主体严重缺位。传统村落从前是靠宗法家庭来维系家族的文化生活的。家族所属的家庭中,每个人都是家族文化的信奉者、传承者和传播者。其内部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践行、传承是以“血缘关系”“熟人社会”为基础建构起来的。正如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言,传统村落人际关系的结构是一个以血缘为基础的同心圆状的圈层组织。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传统村落中的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导致老人、妇女和儿童成为村落生产生活的主力军,传统的人际关系空心化,维系村落秩序的“血缘关系”与“熟人社会”网络逐渐松动和弱化,村落文化建设陷入乏人组织、乏人创造、乏人保护、乏人传承、乏人享用的困境。

  外部公共文化供给“水土不服”。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关心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农家书屋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有效提升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但有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村民的主体参与性,无法反映村民自身的文化诉求。笔者在田野考察中发现,农家书屋工程配送的音像资料存在出版日期较早、内容偏离村民的生产生活、不符合村民的阅读口味、配送的教育科普类图书与时代脱节等现象。

  村落旅游文化遗产开发过度。传统村落蕴含丰富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经济价值。大多数传统村落在列入保护名录后,大力发展旅游。然而,这种旅游式商业开发已经变成了一种千篇一律的雷同模式,开发商非常重视村落文化的商业化复制,并没有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致使游客的旅游仅仅停留在“走马观花”,难以体验传统村落的原真性文化与生活,无从了解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了迎合游客对村落文化的猎奇心理,脱离宗教信仰的各种祭祀活动、脱离纯美爱情的婚俗文化表演,脱离精细手工传统的民间工艺品逐一被“片段式”展示,村落文化以“快餐”的方式供游客咀嚼,这种消耗性开发使村落文化与日常生活渐离渐远,不利于村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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