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总体上都有所提高。
关键词: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项基本原则;政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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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总体上都有所提高。去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要求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等,体现了我们党对宪法的认识又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既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总纲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章程和纲领,不只是宣示性的或者指导性的,而是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同时,宪法又不同于一般法律,不同在于,宪法是根本法、最高法。所谓“根本法”,是就宪法内容上讲的,是指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所谓“最高法”,是就宪法效力上讲的,是指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第五条进一步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上两处规定的“各政党”,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与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宪法和党章这样规定,实际就是对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提出的要求。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之所以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就在于我国宪法本质上就是党的最重要的方针政策,不依宪治国、不依宪执政,其结果一定是既破坏法治,又违反党的根本路线方针政策。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已经成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二、宪法规定了什么
1982年宪法是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直接领导下制定的。此后又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作出四次部分修改,使我国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和更加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等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指导思想,既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也是实施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序言”中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经过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宪,在序言这一段中又增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