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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协商不仅仅是“协商”
2015年08月04日 08:1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陈 朋 字号

内容摘要: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关键词:民主协商;基层;共识;偏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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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在基层民主协商实践中,民主恳谈会、民情通报会、社区议事会等蓬勃开展,成为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但实践中一些人认为,基层民主协商就是开情况通报会、通气会、发布会;一些人认为,基层民主协商就是让参与者发表意见、表达看法,给群众提供一个发声的机会;有的地方重视协商平台建设,却忽略协商机制优化,表面上热热闹闹,但实际成效甚微。这些现象实质是将基层民主协商简化为“协商”,以为只要有了协商就是基层民主协商。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基层民主协商是在党的领导下,基层干部群众、各阶层代表等围绕基层公共事务或共同关心的问题,以合适的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协商讨论,形成共识并尽可能作出决策,进而维护和发展整体利益。基层民主协商是基层民主实践的常见形式,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但基层民主协商不是协商了就了事,协商只是其重要内容之一,而不是全部,狭隘理解不利于基层民主协商健康发展。实际上,基层民主协商包括理性沟通、偏好转换、达成共识和促进决策等内容。

  理性沟通是基层民主协商的基础。民主协商离不开沟通。一些地方着力搭建沟通平台,推动群众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群众参与民主协商的积极性、主动性。但由于只看到协商的外壳而忽略了理性沟通的内核,在热闹参与的背后,是理性沟通较为匮乏的现实。理性是人类政治文明的精髓之一。“有理”固然不一定走遍天下,但“无理”注定寸步难行。崇尚理性是基层民主协商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仅有协商而无理性沟通,哪怕发表的意见、表达的看法再多,也不是真正的民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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