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积极消除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及时定型完善好的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发展需求的新制度,真正构筑起有利于释放活力的制度保障体系。
关键词:活力;改革创新;制度;治国理政;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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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之所以这么看重制度,就是因为制度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根本依据、重要保证。制度完善开明,就能激发潜力,迸发活力;制度僵化保守,则会束缚潜能,钳制创新。一个懂得并善于建章立制的国家,一定会拥有力量,大有作为。这一点,在中外历史上屡见不鲜。
潜力活力就是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是推动发展的正能量。判断一种制度的优劣好坏,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能释放潜力、激发活力。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总结过去经验、借鉴其他国家实践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这套制度体系特色鲜明、符合实际、符合民意,具有显著优势。我们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能够汇聚力量、众志成城,从容应对一系列重大突发事件,经受住一次又一次重大考验;我们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势,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充分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能够使我国的经济平稳健康协调发展;我们具有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共同理想的思想文化优势,有利于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筑牢强大精神支柱;我们具有自我调节的社会治理优势,能够保障公平正义,缩小社会差距,为发展提供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实践证明,我国的基本制度及具体制度有利于放开搞活,千帆竞发,这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