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可以用“两个突出”、“三个关键词”来解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提供了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
关键词:法治;四中全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中全会精神;治国
作者简介:
[ 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可以用“两个突出”、“三个关键词”来解读。“两个突出”,是指四中全会突出了“党的领导”和“宪法权威”。“三个关键词”是指:“全面”、“道路”和“体系”。
[ 关键词 ] 四中全会;党的领导;宪法权威;全面法治
[ 中图分类号 ] D63 [ 文献标识码 ] A
2015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应当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学习领会和贯彻之年。
2014年10月20-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们党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以全会决议形式通过一个依法治国决定,自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方略以来是第一次,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以来是第一次,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是第一次,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也是第一次。这“四个第一次”就足以反映这次全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四中全会的主要精神和内容,集中反映在四中全会所审议通过的《决定》和习总书记关于该决定的《说明》中。全会《决定》全文17000字,九个部分,三个理论板块;内容可以概括为“1556”和“190”。“1556”是指“一个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五项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五大体系”,即建设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六项任务”,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190”是指全会《决定》所涉的具体工作任务可以分解为190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