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光明网记者专访了全程参与该法草案起草过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希望慈善法的制定,能够真正促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希望用善法开启中国的善时代。
关键词:郑功成;中国;慈善组织;慈善;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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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广受关注的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光明网记者专访了全程参与该法草案起草过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记者:社会各界要求慈善立法的呼声由来已久,10月30日,这部期盼已久的法律草案终于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请您首先整体评价一下这部草案,以及草案起草的背景。
郑功成:这是一部质量较高的法律草案,它既顺应了时代对慈善事业发展的要求,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也解决了慈善事业实践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回应了公众对慈善事业发展的关切。同时,它还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主导的一部重要法律。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慈善法于2013年底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即优先立法项目,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为此成立了法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自2014年3月以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不仅举行多次会议密集研讨,听取政府相关部门、地方民政与慈善系统和专家学者们的意见,而且充分地调动了学术界与慈善业界的参与热情。在一年半多的时间内,就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多所高校举行慈善立法专题研讨会,我就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主持召开了18次慈善立法专题研讨会,邀请学术界众多专家学者与慈善业界代表性专业人士及法律专家围绕10多个专题进行深入讨论,为慈善法律草案的起草提供过16个专题报告,有许多研究结论与代拟的法律条文被草案采纳或吸收。因此,应当说这部法律草案尽可能地吸收了众人智慧,兼顾了现实与长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