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教研部、研究所及课题负责人:按照校领导关于严格课题管理、着力提升成果质量的要求,根据《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校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初对今年度立项的43项课题。
关键词:检查;校院;科研处;内蒙古;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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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 年度校院级课题 中期检查预通知
各教研部、研究所及课题负责人:
按照校领导关于严格课题管理、着力提升成果质量的要求,根据《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校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初对今年度立项的43项课题,集中开展中期检查和阶段性成果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咨询项目、区情调研项目、青年项目,利用两天时间集中汇报和交流。主要汇报课题调研情况、研究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研究思路和主要观点,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一般项目和教学专题项目,采取书面形式检查,按时填写《校院级课题中期检查表》。
二、希望各部门重视本部门承担的课题,支持课题研究,做好管理和督促工作。课题负责人要履行好课题申请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科研处
201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