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
关键词:招聘;党校;安徽省委;测试;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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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一)时间:2015年7月11日-15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1004室
联系电话:0551-6217302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