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适应形势维护国家安全庄严宣誓强化宪法意识。
关键词:宪法;国家安全;宣誓;维护;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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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随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刚刚表决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有关问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
有记者问,早在1993年我国曾公布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为什么时隔20多年后又制定一部新的这样的法律?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而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安全的基本法律保障。”郑淑娜表示,1993年到现在,已过去20多年了,国家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制定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法律,适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十分必要的。”郑淑娜表示,“1993年制定的国家安全法主要以反间谍工作为主要内容,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为此,2014年11月1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为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法创造了条件。”
据郑淑娜介绍,新的国家安全法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和国家安全的领导体制,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