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体育场“鸟巢”赛后运营一年,刚刚度过“蜜月期”的合作双方居然“离婚”了。
关键词:鸟巢;合作;PPP;半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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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折旧计提则运营方无法分红,按股权清算则政府承诺违法
国家体育场“鸟巢”赛后运营一年,刚刚度过“蜜月期”的合作双方居然“离婚”了。从招投标、建设到运营的全程,一系列不符合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精神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做法,都给项目运营的最终失败埋下了伏笔。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PPP模式与现行的一些财务、法律制度存在矛盾之处。以“鸟巢”的盈利计算为例,如果按折旧计提,则运营方无法实现分红;如果按股权清算,则北京市政府30年不要分红的承诺违法。专家表示,全面推行PPP模式,首先要清除制度上的羁绊。
“鸟巢”半路散伙
将近十年前,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国家体育场“鸟巢”等项目采用PPP模式,“鸟巢”成为我国首个采用PPP模式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然而这段“婚姻”却最终遗憾收场。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鸟巢”总计近32亿元的投资中,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等四家企业组成的中信集团联合体出资42%,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支付剩余的58%,双方按投资比例组建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负责“鸟巢”的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中信联合体拥有赛后30年的特许经营权,运营期间自负盈亏。期满后,“鸟巢”由北京市政府收回。
为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合作双方都尽力为对方分担风险。中信联合体不仅帮助北京市政府减少了直接投资,还要为“鸟巢”承担每年高达1.5亿元人民币的运营费和利息支出风险;而北京市政府则提供了许多鼓励和激励措施,尽可能地帮助企业降低风险,如提供低价项目土地,价格仅为相邻地段的十分之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