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改革协调配套也要跟进,比如养老金并轨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也要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业年金要兼顾好与企业年金的平衡,要明确并轨是权利与机会的公平,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的一步拉平,只能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差距。
关键词:并轨;养老保险;退休;延迟;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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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巢作(新华社发)
涉及4000万人 实现五个同步
养老保险并轨体现保障公平(市场观察)
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的突破。近日,养老“并轨”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将告别养老“双轨制”,而这项改革将涉及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双轨制抑制社会活力】
我国目前的养老金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构成。其中前者又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职工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8%纳入个人账户,用于职工本人养老以及单位缴纳的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20%,纳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目前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现行养老金“双轨制”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而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二者退休后的工资差距一直备受社会争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
养老“双轨制”是一种权利和机会不公平的社会分配机制,也导致了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这与当下中国社会改革的方向是悖离的。近几年,要求废除“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此外,“双轨制”限制了人才的流动,不利于市场对要素的配置。养老金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作为独立运行的两条轨道,缺少对接的方式,制约了社会活力,从整体上束缚了社会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