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综合新闻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
2014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事业部党委书记刘柏廷(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关键词: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大要案;天津市;发布

作者简介:

  一、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事业部党委书记刘柏廷(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日前,天津市 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党委书记李传继(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案件法院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基刚(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四、日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健、副总经理邓锐、副总会计师郭辉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案件法院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日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李群先(正处级)、书记王庆刚(正处级)、副院长刘宝春(副处级)等10人以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六、日前,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天津市众元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郝荣杰(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