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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立法严管十大特种行业
2014年10月02日 05: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陈续 字号

内容摘要:在缺少相关上位法的情况下,安徽积极探索依法治安管理特种行业新路径。

关键词:立法;治安管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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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合肥10月1日电(记者李陈续)在缺少相关上位法的情况下,安徽积极探索依法治安管理特种行业新路径。日前,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依法设定了特种行业范围、规范了两种管理模式,并首创治安管理实行记分等级制管理,强化法律责任。

  针对行业特点和治安状况现实,《条例》明确规定,旅馆业、典当业和公章刻制业施行许可证制,经营者依法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拍卖业、废旧金属收购业等7类特种行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在15日内将备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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