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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良知须用法律唤醒
2014年09月22日 10:5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黄春景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四川成都一农家乐招揽客人的招牌菜中有一道特殊的野味:白鹭,客人花80元就可以点一只现场宰杀,拿来烧、卤、煸、炖。

关键词:良知;法律;白鹭;动物保护;招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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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成都一农家乐招揽客人的招牌菜中有一道特殊的野味:白鹭,客人花80元就可以点一只现场宰杀,拿来烧、卤、煸、炖。据其员工说,去年他们抓了200多只白鹭。9月17日,接到市民举报后,当地森林公安对这家农家乐进行了查处(9月21日《京华时报》)。

  白鹭成招牌菜,事件并非个案,背后折射出动物保护的现实困境。虽说查获的白鹭属于白鹭品种中最常见的小白鹭,是“三有保护动物”,暂时还没有在农家乐发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黄嘴白鹭、岩鹭等被杀害,但农家乐将白鹭当成招牌菜,其行为已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近年来,不仅是白鹭,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种群也面临同样危机。造成这一现象,反映了动物保护意识薄弱、动物保护的法律不够健全,如针对动物关联性违法行为的认定和责任追究等规定尚需完善。从执法实践上看,当前黑市交易、违法经营较多,定期执法尚难以进行有效监管,长效、有力的监督机制也相对缺乏。其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存在过度开发、栖息环境被破坏等困难。可以说,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被曝光的只是部分罢了。

  白鹭成招牌菜,折射出动物保护之困,亟需出台一部“舌尖上的法律”,依靠立法封住贪婪的“嘴”。建设美丽中国,无论是当下还是将来,都需要唤醒“舌尖上的良知”。这种舌尖上的良知,既与政府的管理密切相关,更离不开每一个人的道德自救。只有自律和他律结合、责任与道义并行,白鹭才能避免被端上餐桌,动物保护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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