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委党校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关键词:市委党校;采购项目;雕塑;长春;招标公告
作者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委党校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委党校雕塑铸铜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工期:雕塑铸铜制作
技术需求及数量详见第九章
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
预算内资金:81万元。
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国库处统一拨付95%工程款,其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四、采购计划编号:2014-08-5989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要求是从事青铜艺术品制作的企业。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上午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八、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