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9月 1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2016年内汕尾市第4个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地方志工作文件。汕尾市在全面完成地方志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规划》,体现了汕尾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心和执行力。是在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视修史修志的大环境下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规划》的出台给汕尾市未来五年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指明了道路,提供了政策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汕尾市地方志事业大发展。
关键词: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重要讲话;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地方志工作;保障措施;市委市政府;编纂;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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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2016年内汕尾市第4个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地方志工作文件。
汕尾市在全面完成地方志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规划》,体现了汕尾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批示、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心和执行力;是在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重视修史修志的大环境下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重要举措;《规划》的制定和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规划》针对汕尾市实际情况确立了10个主要任务,包括深入推进修志工作、重视地方史资料采集与编纂工作等,涵盖了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同时提出了包括法制保障、经费保障等五大保障措施。
《规划》的出台给汕尾市未来五年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指明了道路,提供了政策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汕尾市地方志事业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