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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发出关于推动地方志基层工作全面开展的通知
2016年07月08日 11:40 来源:广东省情网 作者:兰红娟 字号

内容摘要:2016年 6月 28日,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地方志基层工作全面开展的通知》。通知对地方志事业向基层推进做了明确安排:加快推动乡镇(街道)、村志编修工作,各区(县级市)、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各选取1个乡镇、村开展修志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中心镇和历史文化名镇修志工作,力争纳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通知还要求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基础工作的开展,做好“一纳入,八到位”,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地方志鉴的编修工作,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关键词:地方志;编修工作;编纂;年鉴;茂名市人民政府;乡镇;基层;试点工作;行业开展;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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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向全市发出关于推动地方志基层工作全面开展的通知

 

    2016年6月28日,经茂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地方志编纂委员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地方志基层工作全面开展的通知》。

  通知对地方志事业向基层推进做了明确安排:加快推动乡镇(街道)、村志编修工作,各区(县级市)、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各选取1个乡镇、村开展修志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中心镇和历史文化名镇修志工作,力争纳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积极推进部门志、行业志的编修工作,各区(县级市)、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各选取1个部门或行业开展试点工作,从市各有关单位选出1-2各部门或行业开展试点;大力开展乡镇(街道)和部门、行业年鉴编修工作,选取有条件的部门开展年鉴编修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基础工作的开展,做好“一纳入,八到位”,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地方志鉴的编修工作,接受地方志工作机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志鉴编修工作的管理、指导与服务,确保编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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