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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援企稳岗工作计划 三大类五种补贴将落实
2018年06月08日 19:35 来源:新华社 作者:王晖 字号
关键词:天津市;劳动合同;职工;人力资源;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缴费;减员;稳岗补贴;社会保障局

内容摘要:新华社天津6月 8日电(记者王晖)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内容涉及三类五种补贴,为进一步提升职工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据了解,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近两年年减员均低于全部职工人数10%,且与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职工签订或续订(变更)5年及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签订或续订(变更)长期劳动合同人数,依据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此外,为了鼓励用人单位不减员、少减员,稳定职工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不减员、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关键词:天津市;劳动合同;职工;人力资源;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限;缴费;减员;稳岗补贴;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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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天津6月8日电(记者 王晖)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内容涉及三类五种补贴,为进一步提升职工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未来将在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补贴三个主要方面加大补贴力度,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的职工,在职期间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1000元学历提升补贴;在职期间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职称提升补贴。

  据了解,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近两年年减员均低于全部职工人数10%,且与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职工签订或续订(变更)5年及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签订或续订(变更)长期劳动合同人数,依据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及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劳动合同期限满5年不满10年的,补贴期限1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10年及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补贴期限24个月。

  此外,为了鼓励用人单位不减员、少减员,稳定职工就业岗位,对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两年,不减员、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稳岗补贴。对于符合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的企业,将按照在岗职工总数的50%,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每年最多6个月的稳岗补贴。对于两年年减员率均低于天津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5%给予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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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晖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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