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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聘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可享受公积金政策
2018年02月12日 18:1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徐海波 字号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合同制;湖北省住建厅;公积金缴存;公积金制度;徐海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聘用制

内容摘要:新华社武汉2月 12日电(记者徐海波)记者12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将逐步把各类聘用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扩大惠及面。湖北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湖北公积金缴存单位中,大多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住房公积金在非公企业的覆盖率不到20%,大量的非公企业职工没有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红利。同时,为不加重企业的资金负担,湖北省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控制在12%以内,对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合同制;湖北省住建厅;公积金缴存;公积金制度;徐海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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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武汉2月12日电(记者 徐海波)记者12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将逐步把各类聘用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扩大惠及面。

  据统计,目前,湖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6.6万多家,实际缴存职工400多万人。2017年,全省完成公积金归集额650亿元,同比增长14.04%。湖北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湖北公积金缴存单位中,大多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住房公积金在非公企业的覆盖率不到20%,大量的非公企业职工没有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红利。今后3年,湖北将加大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力度,探索自愿缴存与强制缴存的有效结合,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公积金年归集额超千亿元。

  同时,为不加重企业的资金负担,湖北省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控制在12%以内,对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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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徐海波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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