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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最高可获补贴3000元
2018年01月04日 21:18 来源:新华社 作者:黄涵 李亚光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西宁1月 4日电(记者黄涵、李亚光)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青海省将通过政府财政奖补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实行绿色殡葬,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根据青海省近日出台的《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该省城乡居民丧属在核定生态公墓区范围内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可获奖励3000元.此外,对在非生态公墓区撒散骨灰的,青海要求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奖补标准参照核定生态公墓区撒散骨灰标准执行。

关键词:奖励;青海省民政厅;公墓区撒散骨灰;核定;李亚光;生态安葬;黄涵;城乡居民;实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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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西宁1月4日电(记者 黄涵、李亚光)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青海省将通过政府财政奖补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实行绿色殡葬,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

  根据青海省近日出台的《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该省城乡居民丧属在核定生态公墓区范围内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可获奖励3000元;实行壁葬、塔葬的,获奖励2000元;实行树葬、草坪葬的,获奖励1500元;在公益性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存放期为10年以上),获奖励800元。

  此外,对在非生态公墓区撒散骨灰的,青海要求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奖补标准参照核定生态公墓区撒散骨灰标准执行。该办法还要求青海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对一些地区群众长期选择的、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国家节地生态安葬要求的葬式,积极出台奖补政策措施。

  该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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