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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严查倒卖“房票”
2017年04月12日 22:25 来源:新华社 作者:毛振华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天津4月 12日电(记者毛振华)天津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前公布《滨海新区实行实名制购房、严禁倒卖商品房“房票”的通告》,严查倒卖“房票”,严禁以排号等手段变相收取定金,打击各种变相提高房价的行为。开发企业在取得《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应在售楼处明显位置一次性及时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销售单价上限,并实行购房人实名制购房,对已销售的商品房不得擅自随意更换购买人。违反相关规定的房企,新区房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暂停其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现场勘查、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现场查勘等业务,同时申报上级关闭商品房网签及备案功能。

关键词:中介机构;天津市;购买;定金;变相;商品房销售;国土资源管理局;户籍;倒卖商品房;实名制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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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天津4月12日电(记者毛振华)天津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日前公布《滨海新区实行实名制购房、严禁倒卖商品房“房票”的通告》,严查倒卖“房票”,严禁以排号等手段变相收取定金,打击各种变相提高房价的行为。

  3月31日,天津市出台升级版的限购政策,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暂停在天津市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但滨海新区除外。

  根据新区规国局通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代理经纪机构在《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下发前,只能对购买人进行意向登记,不能采取内部认购、预定、优先购房、排号、发放VIP卡、招募会员等手段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费用。

  开发企业在取得《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应在售楼处明显位置一次性及时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房屋销售单价上限,并实行购房人实名制购房,对已销售的商品房不得擅自随意更换购买人。

  通告中特别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倒卖商品房“房票”活动,变相提高商品房价格。同时,购买人也不得向中介机构和个人购买“房票”,对从中介机构和个人购买的“房票”,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购买人自己承担。

  违反相关规定的房企,新区房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暂停其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现场勘查、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现场查勘等业务,同时申报上级关闭商品房网签及备案功能。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倒卖“房票”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严查,并取消机构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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