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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仲勋与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 ——从中央和地方关系维度考察
2017年02月09日 14:37 来源:《第十五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作者:王定毅 字号

内容摘要:在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过程中,当时主政广东的习仲勋, “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倾力推动创办经济特区,为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以花甲之年为党、国家和民族作出了新的历史性贡献。

关键词:习仲勋;经济特区;深圳;考察;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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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一对矛盾,在中国历史上,如何发挥好两者的积极性,使之融洽相处,一直考验着当政者的领导艺术。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曾指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1]兴办深圳经济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过程中,当时主政广东的习仲勋,“敢闯敢干、敢为天下先,倾力推动创办经济特区,为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为全国带了一个好头,以花甲之年为党、国家和民族作出了新的历史性贡献。”[2]本文拟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维度来探讨习仲勋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一、地方主动酝酿: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的前奏

  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首先来自以习仲勋为首的广东省委的主动酝酿。

  1978年4月初,刚被“解放”、恢复党的组织生活仅仅一个月的习仲勋,到广东任省委第二书记,实为主持工作,同年底被任命为省委第一书记。此时的中国,正迫切寻求如何融入国际市场、加速国内经济发展的良方。1978年四五月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派三个代表团(组),分别到境外考察。

  当国家计委和外贸部组成的经济贸易考察组(考察港澳)回到广州时,向习仲勋等广东党政领导人介绍考察情况,建议广东把宝安(当时深圳是宝安县的一个小镇)、珠海两县改为省辖市,发展建材和来料加工等。考察组介绍的情况和建议,与广东省领导的想法产生了共鸣。习仲勋等领导向考察组提出了在毗邻港澳的地方建立试验区的大胆建议。之后,广东省认真研究亚洲“四小龙”经济腾飞的经验,放手大干。[3]习仲勋等省领导提出的“建立试验区”是关于将深圳等建设为经济特区的思想萌芽。

  中央听取三个考察组的报告后,确定了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明确要求广东切实搞好宝安、珠海两个边防县建设,从港澳引进技术、设备、资金、原料,搞加工装配业务,扩大外贸出口。[4]虽然此时中央没有同意习仲勋提出的建立试验区的想法,但已经开始关注深圳的建设发展,并明确了深圳边防县的建设定位。

  习仲勋和广东省委迅速落实中央指示,开始了创建经济特区的历程。1978年6月20日,习仲勋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宝安、珠海两县建设问题,会议责成省委常委李建安召集有关单位,提出加强两县建设的方案。这是广东省委第一次在常委会议上专题研究深圳的发展问题,深圳的建设正式列入省委的议事日程。

  为了贯彻中央对广东工作的要求,习仲勋进行了深入调研。1978年7月上旬,习仲勋到达广东后第一次外出到地市县考察,首站即为深圳。他视察的足迹几乎遍及后来的深圳经济特区。本次视察,对他触动最大的中英街两边截然不同的景象。一街之隔,香港那边显得繁华热闹,而宝安这边却萧条冷落,当时的宝安县也是逃港现象最严重的地方。在收容站,他问外逃人员:“你们为什么要跑到香港那边给人当奴仆,受人剥削?”有人回答说:“我们穷,分配很低。到香港容易找工作。”[5]这使习仲勋认识到,要制止逃港现象发生,根本措施是发展经济,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习仲勋针对当时的情况,坚定支持和鼓励宝安县的同志,他说:“说办就办,不要等”;“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的,就干,不要先去反对他什么主义。他们是资本主义,但有些好的方法我们要学习。”[6]对当时深圳提出搞小额贸易、过境耕作的请示当场拍板,指示省委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在这里,习仲勋已经提出了后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中的重要发展方针,即不受意识形态的限制,大胆学习资本主义先进的做法和经验,把经济建设快速搞上去。这为后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立奠定了思想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扫除了发展障碍。

  习仲勋不仅提出了发展深圳的想法,而且采取了有力的落实举措。

  第一,从地方层面,为深圳城市定位。1978年7月视察深圳后,习仲勋立即派广东省计委副主任张勋甫率领工作组,到宝安、珠海调查研究。在习仲勋主持下,调查组撰写了《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于当年10月上报国务院。这份报告提出要在三五年内把宝安、珠海两县建设成为具有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吸引港澳游客的游览区、新兴的边防城市,这标志习仲勋关于经济特区建设想法的初步形成。同时,将深圳的行政层级升格,1979年1月,广东省委决定宝安县改为深圳市。需要说明的是,此时深圳虽然为省辖市,但要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即比地区一级省辖市低半格、比县级市高半格。

  第二,从国家层面,向中央积极建议。1978年11月至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会议期间,习仲勋汇报了广东的工作,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多给地方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他说:“如果中央允许我们吸收港澳、华侨资金,从香港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和技术,购买电力,进口部分饲料,就可以一方面先把一些国营农场、畜牧场、海水养殖场等装备起来,作为示范,培养人才,取得经验;另一方面,在近香港的地方搞拆船业,解决农机具制造缺少钢材的问题,建立强有力的支农工业”。[7]他还向中央建议:“希望能允许广东在香港设立一个办事处,加强调查研究,与港澳厂商建立直接的联系;凡是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方面的经济业务,授权广东决断处理,以便减少不必要的层次手续。”[8]习仲勋没有提及深圳的发展,但为广东全省谋划的发展大计,不仅是为深圳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而且从后来的实践看,这些引进外资、先进技术以及授予一定决断处理权,也均首先在深圳得以实现。

  尽管中央对习仲勋的建议没有明确回复,但丝毫没有影响他加快广东发展的决心。1979年1月8日至25日,一回到广东,习仲勋就召集省委常委开会,讨论如何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明确提出要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有利条件,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搞补偿贸易,搞加工装配,搞合作经营。以习仲勋、杨尚昆、王全国等省领导为主带领80个工作组进行了充分的调研。2月7日,习仲勋在肇庆地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为了吸引港澳同胞投资,“宝安、珠海县与港澳连接,只要你愿意,把工厂办到我们这里来也可以”。[9]这里,习仲勋关于深圳的建设思路已经超越了引进外资和技术的范围,扩展到可以在深圳等地开设工厂,进行直接投资。

  经过调研,广东省委一致认为,一定要根据广东的特点充分发挥优势,要求中央给广东放权,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让广东先走一步。此后,习仲勋向正在广州的叶剑英汇报了省委的意见,叶剑英要广东省委快些向邓小平同志汇报。[10]

  既然广东要在全国率先发展,广东内部也必然会确定发展的先后梯次,确立率先发展的地区成为必然趋势。虽然没有提出深圳率先发展的思想,但习仲勋对深圳的格外关注,已使筹划深圳经济特区的想法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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