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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万“事实孤儿”急需国家救助 丧失父母供养,生计艰难,却享受不到孤儿福利
2015年03月23日 09: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孙海华 字号

内容摘要:2014年年底,陕西省民政部门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起在咸阳市所辖的兴平市开始试点,对所有符合标准的“事实孤儿”和贫困儿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

关键词:孤儿;救助;妇女儿童;陕西;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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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滢放学第一件事,总是去山上砍柴。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供图

放学后的小滢熟练地帮奶奶煮饭。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供图

  第一次见到小静时,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孙磊的心被深深刺痛了。因为右脸颊上的先天胎瘤,小静出生不久便被亲人遗弃。将她拣回抚养的,仍然是一个贫困异常的家庭:70多岁的老奶奶,带着两个智障未娶的儿子,靠低保勉强度日。

  “小静是典型的‘事实孤儿’。在陕西,这样的孩子有近1.8万名,全国则有约58万人。”孙磊告诉记者,“事实孤儿”是一个尚未被社会广泛知晓的群体——他们的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患有精神病、重残、重病、正在服刑(3年以上)等,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抑或是非婚生、遭遗弃后被收养,导致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他们失去父母的经济抚养,是接近于孤儿的边缘群体,生活艰难,处境困苦。”由于政策缺失,这些与孤儿、留守儿童处境相似的孩子,却难以获得相应的救助和关怀,成为亟需救助的特殊群体。

  享受不到孤儿国家救助

  小滢是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事实孤儿”救助行动宣传片里的小主人公。7岁的小滢原本有着幸福的家,随着爸爸离世、妈妈出走,她只能和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一亩薄田和政府救助成了家里仅有的生活来源。爷爷身患重病,但坚持让小滢读书。奶奶每天都会用自行车沿着崎岖山路将小滢送到学校。懂事的小滢放学第一件事,总是去山上砍柴,小手被荆棘划出一道道血痕。回到家,小滢会踩着小板凳爬上灶台,烧水,帮奶奶煮饭。

  目前,小滢的信息已被录入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事实孤儿”信息资料库。目前,这个资料库已经登记有来自陕西汉阴、南郑、洋县、蒲城、岐山、淳化、西乡等7个县的共计1049名“事实孤儿”。这一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北京师范大学儿童福利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全国约58万名“事实孤儿”中,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占91%。在河南,“事实孤儿”有4万多人;山东各类福利机构收养的此类儿童有1.9万;在新疆,至少有5000个这样的孩子……

  这些孩子和孤儿一样,父母抚养缺失,日常生活和就学难以保障。但和“孤儿”相比,他们却面临更加严峻的生存问题。

  根据我国已建立的孤儿福利体系,陕西的福利院孤儿每人每月可得到1000元补助,散落民间孤儿每人每月可得到800元补助。但针对“事实孤儿”的国家救助政策却几乎空白。没有父母双方的死亡证明,“事实孤儿”无法享受这些福利。不仅如此,有的“事实孤儿”还要照顾常年患病的爷爷奶奶,或是丧失了劳动能力的父母。

  “建库、调查、资助”成为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救助“事实孤儿”的三项主要途径。陕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首批确立了陕西省内6个试点项目县,并且和当地妇联、民政和教育部门翻遍山沟坎洼,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寻找这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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