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这一角度看,产权制度对整个国家体系内的制度设立和变革、发展和增长动力、分配和维持社会稳定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从这一角度而言,参与性制度的建立和运作是分配体制发展到后期的一个必然结果,是平衡社会分配失衡、减少相对弱势群体和降低社会不稳定程度的一个制度性要求。对于从根本上解决相对弱势群体的产生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合理的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是一种制度性方案。这些制度资源包括了更多中层的、操作性的制度内容,如信访制度、听证会制度、司法制度等。当法治资源尚且不足、纠纷冲突的制度机制也需要相关社会规范价值予以支撑时,我国的纠纷解决和冲突控制的制度实践和价值支撑会比较依赖政党组织及其制度设施和党纪。
关键词:群体;分配制度;产权;社会稳定;人格化;纠纷;实现;冲突;经济增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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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具有众多身份特征和利益诉求的社会分层结构及多元利益群体,逐渐取代了相对单一的社会分层结构。在这一进程中出现了新的利益群体,例如新产业工人以及业主等城市新阶层。这些群体的利益诉求及其实现,可能会造成城市化进程中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因此,在新一轮城镇化启动之时,如何建设城市社会稳定体系,不仅是城市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议题。
在探讨我国城市社会稳定体系建设之前,需要分析产生新利益群体以及发生不稳定事件的缘由。从制度视角来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国家实施的增长战略以及分配制度本身,都可能是因素之一。围绕以上制度性变化和动因,可以提炼出中国城市社会稳定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制度方案。
产权制度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由于个体或群体对于自身生存机会和风险分担存在合理权利诉求,市场经济的一个要求就是重新厘定和明晰社会共同体内部的产权问题。从现实来看,不明晰的产权对国家存在暂时的有利之处。但不明晰的产权也为进一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进一步实现经济增长,而这必然要求更明晰的产权划分。同时,社会稳定也需要完备的产权划分或归属条件,如此才能减少因产权不明导致的各种社会纠纷或矛盾。
可以确定的是,产权明晰是当前社会稳定体系需要实现的目标。明晰的产权归属会减少不同社会群体因此而产生的权属争议,为司法与法律上的纠纷的解决途径提供了基本依据,也为后续经济增长的分配确立了最基本根据。从这一角度看,产权制度对整个国家体系内的制度设立和变革、发展和增长动力、分配和维持社会稳定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参与性制度保障有效分配
人们拥有对国家范围内共有资源的公平合理的分配机会,而且可以通过有效的参与性制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缺少合理有效的现代分配制度,便意味着国家共同体内部的一部分社会群体会处于分配不公的境况。一方面,这可能会导致相对弱势群体缺乏对于国家这一共同体的基本想象和认同。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导致国家内部纠纷冲突的产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转变了对资源的分配制度。社会中的个人或群体无法依赖经济体制和政府组织来满足或实现有效的资源分配目标。因此,在市场经济实践经验和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理论中,建立参与性制度是确保社会个人或群体通过有效参与而实现有效分配的制度化保障。
首先,从人格化的分配体制向制度化的分配体制转型。我国向现代民族国家体制发展的进程中,分配制度一直表现为较高的人格化特征。这一人格化特征与总体性体制相互呼应,满足了国家在主导整个现代化进程各个方面所需要的权威要求。而且,这一分配体制还可以根据具体环境或发展需要来灵活调控发展方向,并解决发展中的各个问题。人格化的分配制度满足了转型国家在特殊时期的要求,且有着可以匹配制度变迁的自我调整能力。
然而,这一分配制度自身也会因人格化特征而存在不稳定性。它不仅会随着核心权力群体或个人的变动而产生变化,而且无法满足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确定性的收益分配和风险分担的特殊需要。更重要的是,人格化的分配制度可能会导致强势群体进行结盟,从而对分配制度进行调整以有利于自身发展。而这可能会导致相对弱势群体在分配制度中处于不利地位,增加社会冲突发生的风险。
与人格化的分配体制相比,制度化的分配体制具有较高稳定性。当制度化分配体制能够平衡社会分配失衡时,该种分配体制也将会为相对弱势群体的合理权利提供保障。那么,在实践中,如何实现合理的制度化分配体制?对于合理分配体制的认可、设立和运转,充分有效的参与性制度是实现该目标的重要条件。参与性制度能够发挥基础制度的功能,从而成为其他制度合法化的必要程序或保证。当共同体内部的利益相关者能够通过有效参与、讨论和表决来决定某一分配制度的合理性、设立实施等问题时,则分配体制也将得以制度化,并能关注到共同体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合理权利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