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个体面对道德困境时有两种行为动机:获取物质利益和维持道德自我,两者难以兼顾,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往往意味着付出或放弃获利机会。
关键词:道德;道德行为;产生;骰子;维护
作者简介:
个体面对道德困境时有两种行为动机:获取物质利益和维持道德自我,两者难以兼顾,做出符合道德的行为往往意味着付出或放弃获利机会。如果一个人为了保护公共资源而克制自己的欲望,将会比他人获利更少;但如果人人都滥用公共资源,最后将导致无资源可用。正因道德决策中隐含着上述悖论,人们有动机做出不道德行为,也会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辩解。如何使人们面临道德困境时做出道德行为,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问题。
唤醒个体维护道德自我的意识
唤醒个体维护道德自我的意识和动机能够促进人们以更加道德的方式行事。在一项经典研究中,英国某大学的办公室职员可以自掏腰包到茶水间购买茶水或咖啡,并没有收银员或服务员帮助或监督他们,职员们只需要在取过茶水或咖啡后按价格表上的标识把钱投到一个“诚实盒”里即可。某一天,有人在价格表上方贴了张图片。在接下来的10周时间里,图片在每周都会有所变化,要么是一些花,要么是一双眼睛。没有人对这些图片做任何评论或解释,职员们也漠不关心,然而,“诚实盒”里的钱在这10周内却有明显变化。“诚实盒”里的钱呈现出有规律的变化模式,平均而言,“眼睛周”时盒子中的钱是“鲜花周”时的3倍。在这个例子中,眼睛以微弱的方式起到了监督的作用,提高了人们维护道德自我的意识和动机,使其更加诚实。此外,还有其他方式也能激活个体道德自我的意识和动机。例如,人们在镜子前做决策时有更高的自我觉察,欺骗行为更少;激活“上帝”、“神明”等概念会提高人们做出道德行为的概率。
另有研究从相反的方向证明了唤醒个体道德自我的价值。例如,在Zhong等人的研究中,被试均匿名参与实验,但是被试在灯光昏暗的房间(与灯光明亮的房间相对)与戴墨镜(与戴透明眼镜相对)的实验条件下,表现出更多的自私与不道德行为,被试感知到的匿名性在其中起着中介作用。也就是说,客观匿名性同道德与否并无必然联系,被试主观感知到的匿名性会有损道德。基于这一研究,Zhong等人在文章题目中直接提出:灯光是最好的警察。对社会机构和组织而言,也可以通过环境安排和制度设计,唤醒人们维护道德自我的意识和动机。例如,网络购物中,多数商家愿意为维护声誉付出高昂代价。这得益于网络购物中声誉传递机制的作用:消费者对网络卖家产品和服务质量透明、公开、公正的评价。
发挥道德榜样的引导作用
现代社会不确定性增加,为了应对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人们会使用各种社会学习策略来帮助决策。例如,在陌生情境中,人们会自动评估并遵从社会的描述性规则,即社会中的多数人是如何做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不是根据多数人的做法而只是根据某些人的做法来评估社会规则。按照特沃斯基和卡尼曼的观点,人们在判断和决策中广泛使用可得性启发式,所谓可得性是指某类事情从记忆中提取出来的难易程度,越容易被提取,可得性越高。可得性对人们判断某类事物出现的概率和频率有重要影响,为人们根据某些人的行为进行社会规范评估提供了认知基础,进而使单个人的行为影响群体行为。例如,当观察到其他人有欺骗或不诚信等行为时,个体会进行模仿学习,道德水平下降,这被称为坏苹果效应。
尽管坏苹果效应广泛存在,但我们对此并非无能为力。研究者发现,当个体观察到自己的内群体成员有不道德行为时,会感到愧疚,这种情绪会使他们表现得更好以弥补同伴的错误。根据社会认同与自我归类理论,人们具有范畴化和自我归类的思维倾向。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会根据情景特点,将自己与他人划分到不同的群体中,并表现出社会认同。社会认同可能导致对外群成员的偏见与歧视,但也会导致内群偏好。因而,社会认同同样具有导向积极行为的潜力。基于社会学习理论,“好苹果效应”可能同样存在,关键是要合理树立道德榜样。避免道德说教,提高模仿的便易性;还要提高榜样的权威性和吸引力,增强其对观察者的影响;也要合理引导舆论,克服负性偏差导致的对不道德行为的过度报道和渲染。
阻断将不道德行为正当化的渠道
现实中当人们有机会做出欺骗行为以获得高额报酬时,他们往往会这样做,并为其不道德行为找借口,即正当化、合理化不道德行为以维护道德自我。例如,Snyder等人的研究发现,当两个房间播放同样的电影时,更多的被试选择与一个残疾人在同一房间;当两个房间播放不同的电影时,只有少数被试选择与残疾人在同一房间。播放电影的不同实际上提供了一种正当化不道德行为的手段,即被试可以将自己的选择解释为对某电影的偏好。Shalvi等人同样揭示了正当化的机制。在其研究中,被试可以通过参与掷骰子游戏来获得报酬,点数越高报酬越高。研究者设置了两种条件:掷一次骰子并报告结果、掷三次骰子但只报告第一次的结果。在整个游戏中,研究者无法知道被试真实的点数。结果显示,掷三次骰子条件下被试报告的点数要显著高于掷一次骰子条件下的被试,表现出明显的欺骗行为。研究者认为,掷三次骰子的实验条件中,被试虚报的点数可能出现过,这就给被试提供了合理化其欺骗行为的机会,因而对虚报行为的不道德感降低,增加了欺骗的概率与程度。
合理化过程之所以会影响人们的道德判断,在于这一过程改变了个体对道德结构的认知。在合理化之前,道德与否是二分变量;合理化之后,道德与否成为一个连续体的两端,只有道德程度上的不同,提高了个体对不道德行为的容忍度。一项信任研究发现,当人们只能做出是否信任与是否可信的二项迫选时,超过一半的人不信任对方,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值得信赖的;当人们可以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信任与可信性时,信任比例上升了,可信性下降了。这一结果并不完全符合合理化过程的上述作用机制。这种差异可能源于人们对信任和可信性的不同观点。研究者发现,人们更倾向于惩罚不可信者而非不信任他人者,这反映了可信是社会规则,因而不可信是不道德的,不信任他人则是一种理性反应。由此,当可信与否成为一个连续体时,人们的可信性下降实质上支持了对不道德行为正当化、合理化的机制。这提示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凸显道德与不道德行为的界限,避免模棱两可的状况,增加人们做出不道德行为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提高人们进入行为失范群体的门槛和代价。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心理学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