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国最早的翻译可追溯至两千年前的佛经翻译,翻译定义大概基于佛经翻译的“夫翻译者,谓翻梵天之语转成汉地之言。于是文艺作品名的翻译常出现“狸猫换太子”、“重命名”或“另类翻译”的现象。
关键词:翻译;交际;语词;文化;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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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的翻译可追溯至两千年前的佛经翻译,翻译定义大概基于佛经翻译的“夫翻译者,谓翻梵天之语转成汉地之言。音虽似别,义则大同”(宋代法云语)。《辞海》、《汉语大辞典》等的相关定义,“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基本保留了上述重义轻形/音的定义。翻译“重义”无懈可击。问题是,当今社会需要翻译的语篇种类万千,因交际需要的不同,对语篇内各语句的意义保值要求并不一致。有时重义,有时重形/音,有时重视个体风格或修辞效果,所需的翻译也许既非“且文且质”的译法,也未必是“信达雅”的译法。

翻译实质上是跨文化交际
翻译不仅是语言之间的转化,更是跨文化交际。唐代人贾公彦的“翻译”定义值得赞许,即“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形式乃至意义变化均旨在使对方了解和理解原文言者的意思。
翻译实质上是跨文化交流。交流媒介和手段多种多样,不能仅仅思考文本内语句和语词“怎么译”等形而下的具体问题。在重新定义“翻译”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翻译有多重目的、多重形式;译出不同于译入;强弱文化语言互译的特征有异;翻译的非文本信息也有意义。人类已进入翻译职业化时代。
以翻译目的而论,译者若不知自己和委托人的翻译目的就贸然动笔动口显然是“语用翻译失误”。形式上,翻译有口译和笔译,笔译又可细分为“全译、节译、摘译、编译、译述”等等;口译则分为“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且还可根据工作空间、活动场合和主题、译语流向、源语到译语的直接性等再加以分类。此外,除了正常的“听译”,偶尔还有“视译”,以及为聋哑人服务的“手语口译”。不同的笔译和口译对意义的要求不尽相同。关于“译出、译入”问题,中国古代的翻译是佛经译入,五四运动前后是西方的哲学、文学、科技作品的译入,现今仍以西文译入为主,以尝试性的、小规模译出为辅。假如译入时要求再现西文的思想和意思的精确性,那么译出时,外国人是否苛求汉语原文思想的无删节的确切再现?无论译入还是译出,以及由谁译,由谁出版,都涉及语用翻译问题,并直接影响译者对相关翻译事件、翻译任务、翻译性质、翻译内容、翻译方法等的抉择。一般说来,中国人对译入文本的内容要求较高,却忽视其应有的文体、文学、修辞价值。中国作品的译出则不同,外国人更关注中国式的文化和再现该文化的文笔特色。此外,翻译的信息除了信息内容(语句的命题内容等),还有大量的非文本信息,如文化信息、思想信息、艺术信息等,都不可丧失。人类翻译史经历了三个阶段:宗教典籍翻译阶段、文学翻译阶段、实用文献翻译阶段(即翻译的职业化时代)。前两个阶段的翻译是少数翻译家和翻译匠在进行;现在则不同,大量的接受了或未接受任何翻译培训或教育的人员在进行各种翻译活动,还包括不同行业和媒体上的实用文献、虚拟文本的处理以及机辅翻译(翻译软件、语料库)等。
另类翻译应满足
译入语文化的要求
如把翻译当作语言内容的移植或再生,把从口头到口头或从书面到书面的保存内容更改形式的翻译当作无标记翻译,那么,相应的有标记翻译就有:从书面语或文字到口头语或口语的语内转换;语篇扩写或/和缩写;语言和非语言符号的转换;所思转换为所表(任何符号系统)。上述转换活动标记性越来越强,且标记性很强的翻译并不被看成翻译,无标记翻译则被视为唯一的翻译。
现代社会生活中,上述类型的翻译都有可能。从文学文本考察,任何文学语篇的翻译都是“语篇扩写或/和缩写”,因为译者在大至章回、小至语词都有一定的增删扩缩。如Hawkes和Minford翻译《红楼梦》,由于考虑到英美受众的可接受性问题,他们常尝试扩写原文,即文化注解法。对莫言《红高粱》等的英译,除了语句和语词以外还有语段以上的扩写或/和缩写,并以缩写为主。这就是为什么解构译论主张翻译就是改写。此种“改写”的翻译就是译界常说的“得意忘形”,有时甚至只要原本的“意”不符合译入语文化,就要丢掉字面之“意”、语义(学)之“意”,呈现寓意之“意”、语用之“意(义)”。
韩国人为他人照相时常说kimqi,若查词典该词即“泡菜”。无论口译还是笔译(倘若本句存在于某韩语文学作品的对白或拍摄活动中),译者译之为“泡菜”当然是语言层面的正确翻译,然而,中国读者就会疑惑,此时韩国人为何提及“泡菜”?由于该译法不关联于语境即上述拍照活动,由此导致译文解读者付出额外且不必要的心力,那么我们可以说它是不恰当的译法。虽然原则上没有绝对或恒定的更好译法,但语用变通的译法转化为中国人为他人拍照时可能说出的类似或等效的话语,大概可译为:“笑一笑”或“茄子”,这应是更好的译文。因为拍照时摄影师就是要让人做出笑脸的。相对而言,译“笑一笑”较直白,译“茄子”效果更好,以间接、转喻的方式让人说这个词以便在照片中显出笑脸——韩语的kimqi在发音上等效于汉语的“茄子”。在同样的语境中,日本人说qizi,英美人说cheese,法国人说ouistiti,假如没有变通而拘泥于语词就会分别误译为“地图”、“奶酪”、“狨猴”。此种翻译即是为了保留原文发音和口型的形式相似性而抛弃所用语词的字面意义。
再看文艺作品名,穆里埃的小说Rebecca曾译为“吕蓓卡”和“丽贝卡”,前者像中国人,后者只是在女性名字方面等值于原文,而今译“蝴蝶梦”,更能突显小说的主题。主人公Rebecca在小说开头就已死去,但其音容似乎贯穿小说始终,通过忠仆、情夫等控制曼陀丽庄园,缠绵不断的悬念既是怀乡忆旧之作,又是阴森恐怖的梦魇。其他还有笛福的Robinson Crusoe、萧伯纳的Pygmalion、莎士比亚的Hamlet。以名译名的人名译法“鲁滨逊·克鲁索”、“皮格马利翁”、“哈姆雷特”既“重义”,又“重形/音”,但为何不如非人名译法“鲁滨逊漂流记”、“卖花女”、“王子复仇记”?在中国读者心里,汉语译文的人名标题的所谓“意义”不仅或不能仅是人名(典故)意义,而应承载更强的语义指向性。于是文艺作品名的翻译常出现“狸猫换太子”、“重命名”或“另类翻译”的现象。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外国语学院)







